清华投融资总裁班教授魏鹏举《文化金融的模式与创新》课程【北京清华大学总裁班|MBA|EMBA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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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投融资总裁班教授魏鹏举《文化金融的模式与创新》课程
发布时间:2018-11-19 14:44:25

导语

文化金融是非常专业的一个话题,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比较陌生。但文化金融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国内,都越来越成为产业发展的支撑点。


讲座提纲
文化经济政策
1、文化财政
2、税赋政策
3、土地政策(文化用地)
4、文化金融政策
文化金融的基本模式
1、信贷模式(间接金融)(债权类)
2、债券模式(直接金融)(债权类)
3、股权模式(直接金融)(权益类)
文化金融的创新发展
1、信贷模式的发展趋势
2、债券模式的发展趋势
3、股权模式的发展趋势
4、保险类文化金融创新
5、“互联网+”文化金融创新
6、文化PPP


文化金融政策

十九大提出“继续优化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我认为文化经济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几块:


1、文化财政

文化财政指国家的钱直接投资,这方面发展的空间已非常小。2014年开始,国家的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增幅首次跌入到两位数。原来经济增长快,因此财政收入增长快,尽管对文化领域的投入总量不大,但始终保持比较高的增幅。由于2014年后财政收入增幅的大幅度降低,支出也随之压缩。压缩最多的领域往往就是被认为弹性较大、刚性不足的领域,文化刚性小,文化领域支出增幅在财政总体收入下降后逐渐降得非常低。文化领域的中央专项资金从2014年、2015年的50亿,到2016年跌到不到45亿,而且目前这个基金的方向不会直接补贴企业或者项目。因此文化财政的空间已经不大,绝对量可能会增加,但支出增幅肯定不稳定,需要看实际支出能力和文化领域的博弈能力。


2、税赋政策

如今整个文化产业的税赋水平比平均的税赋水平低很多。文化领域税赋水平不到10%,比总体税赋的22%低了不少。但可能大家还会觉得文化领域实际赋税重。赋税水平和赋税重不重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假设文化领域不具有实际收入,那么税赋稍微增加就会被认为重。还有关税水平在影响,如进口关税。内地艺术品进口关税比一般经济发达的地区如香港要高,内地定的12%,实际执行只有3%。另外,某些地方为了扶持发展文化产业而采取特色税收返还政策,如霍尔果斯。它能在短时间内网络大量的娱乐产业,就是因为其地处边疆,有特色的税收优惠和税收返还。虽然目前大量企业没有那么热衷,但是税收政策的优惠还是存在的,原因主要是相关配套支持不够,仅仅凭借阶段性的税收政策不会形成足够的吸引力。


未来文化税收还有优化可能吗?我认为有可能。一方面各部门都在比照高新技术来制定针对文创企业的优惠;另一方面科技创新的政策比较到位,但文化创新的政策不成体系不太到位。因此调整税收空间有可能,但难度非常大。


3、土地政策(文化用地)

有人认为文化用地成本不应该高于工业用地成本,这是从国家战略出发的。文化是现在国家确凿无疑的核心战略,“文化自信”更是一切自信的根本和基础,文化的重要性已经被强调得在历史上都无以复加。从用地政策看,文化用地成本现在仍然比工业用地成本高。能不能把文创企业比照到高新技术产业,在土地政策上调整难度比较大。


如今的文创园区多以工业园区为基础而建,某种程度上已经享受了工业用地的实际优惠。而实际问题是:绝大园区经营效益、经营效果不好。北京这么多文创园区,政府仅仅选了四家作为示范园区,清华科技园作为文创示范园区,有大量优质文化创业,特别是高新技术这方面。


4、文化金融政策

文化金融政策是最可能有作为、最能看到成效的地方。原因如下:

(1)财政收入不多,国家对文化投入能力越来越有限。文化弹性比较大,人们的文化权益是积极性权益,不像健康、扶贫这种消极性权益,是必须给予基本保障的。积极性权益是一种改善型权益,多钱多投,没钱少投。

(2)政府承诺降税减负:2017年降税减负目标是5500亿。

(3)2017赤字预算红线:2000亿,不能再增加。

(4)稳健中性货币政策:不同于08年虎狼四万亿货币政策,现在绝对不能多印货币。


因此减少支出成了一个出路,例如三公支出。这几年三公支出的压缩成效显著,但仍然非常有限。因此一方面财政紧张,一方面又要大力发展文化领域,就要想方设法调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文化部准备成立“文化PPP”引导基金,要大力发展文化领域的PPP。


文化金融的基本模式

成熟的文化金融成为英美以及韩国等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并增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障。

口红效应:

经济下行时,人们收入下降,人们的文化消费可能会增长。这种效应在07年金融风暴时似乎不起效应,因为美国文化传媒行业已经高度金融化。在经济大萧条,20世纪20、30年代口红效应明显,因为当时文化传媒行业与资本市场关系不如现在那么密切;到了07年金融风暴,美国的金融巨头不敢再作大投资,金融化的文化传媒行业的活力受影响。


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存在根本性问题:调整资本结构的问题,即国家给多少钱。政府和市场在整个文化领域从来没有分得很清楚,给多少钱反而分得很清楚。改得彻底的话,政府不给予资金支持;改革不彻底的话,即使已经是企业,政府仍给予资金支持。从文化产业发展来看,归根结底还是要靠社会资本。


中国电影业

中国电影业就在国有电影制片厂衰落后,政府彻底放手,交给民营资本,中国电影业才有了起色。广电总局动不动就拿中国电影说事,根本原因就是电影行业已经彻底市场化,但管理得越来越严。90年代国有电影制片厂有这么一句话:“不拍片子等死,拍了片子早死。” 不拍片子,没有产品,就枯萎而死;拍了片子,投入了无法收回,就会早死。这一块可以按娱乐方式走,交给民营资本,因此火起来。


现在最火最有增长潜力的是数字产业(和互联网相关)。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个行业一开始就是民营资本在做。在最早的时候中宣部认为互联网是一个技术领域,不认为它和内容、和意识形态有关系,现在来看,这个产业很有可能是我国最有国际竞争力的部分,对传统媒体的冲击尤其大。


个人判断:互联网取代电视指日可待、对电影业可能实现部分替代。电视业原本是主流媒体,拥有大量的优质资产和资源,却下滑得很快,根本原因是社会资本介入得太少。


1、信贷模式(间接金融)

(债权类)

信贷模式是文化金融的基本模式,指从储户借钱,通过银行的中介机制把资金投资出去。银行最重要的是保障储户资金安全。民生银行副行长说过:“如果一个银行把大多数精力放在文创金融领域上,那么这个银行的储户都不值得信赖”,就是因为真正的文创(不是文化地产)一定是收益不确定,高风险的。对银行来说,资产识别是一个大问题,而绝大部分银行没有这方面的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银行要干这块就要投入大量的成本,形成相关的规范和技术。


2、债券模式(直接金融)

(债权类)

债券模式是指出资方和授资方的直接契约关系。这是抗风险性更大、更稳妥的投融资、处于信贷和股权中间的方式。也是我个人最看好的方式。

就中国目前文创行业的发展来看,还是中小企业居多。我觉得有一个债券类型比较适合它们,叫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由2个以上、10个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型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2009年一经推出以后,就在文创领域内有应用。由国开行承销的、号称首单文化科技中小型企业集合票据,在2010年10月推出。联合发行人是五个中小型企业,其中有一个是文化类的,即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规模有2.21亿人民币,发行期限三年,信用级别也比较高,为3A级。紧接着的几个案例就更具有文创的特性。北京银行在2010年11月于石景山做了一个4800万的、期限比较短的文创企业集合票据。联合发行人是三家公司,一家动画设计公司发行200万、一家广告公司600万,还有一家建筑设计公司4000万,共4800万。这是国内已经在做的债券中的一类。


另一种则是私募债,也是比较适合文创企业的。这是2012年5月,在沪深交易所颁布《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之后正式推出的。一经推出之后,就有文创类的企业通过这种私募债券进行融资。比如2012年6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的浙江南浔古镇旅游公司用的就是私募债的融资方式。这是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一个途径。


还有一类是资产知识债券。比较有名的就是欢乐谷债券。华侨城集团用北京、上海、深圳三家欢乐谷未来五年的门票收入作为技术资产,发了一个18.5亿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这个产品在当时卖得并不好,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的利息太低。2012年发债,五年期的利息最高也就6.3%,确实太低了。但是这对于我国目前门票行业的文化金融债券模式是一个早期较好的探索。


后来还有用影院做的资产知识债券。2015年8月,中国最大的影院营运商星美控股发行了一个用其旗下影院稳定收益来做的资产知识证券,规模13.5亿。也就是说,虽然属于文化领域,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资产金融产品还是基于有形资产。我们特别需要探索的是有没有可能基于无形资产支持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这是未来创新的关键。


从迪斯尼公司曾经做过的一些长期融资可以看出,债券对于大公司来说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长期融资工具。因为信贷的融资周期很短,基本在一年左右,甚至很多都是半年。而债券能够做得比较长,可以作为一个比较好的长期融资手段。而且比起股权融资来说,尽管直接的财务成本比较高,但关键在于它不会分散企业的管理权。因此,我们注意到,迪斯尼在做一些大型并购的时候,往往把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做了一个比较好的平衡处理。甚至有一些根本没有用股权融资、没有触碰股权,而采用的是长期债务融资。比如1995年用190亿美金收购美国广播公司,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基本对半。而在2001年并购福克斯,用的基本都是债务融资。因此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债券这种长期融资有它独特的优势。


当然,债券融资需要很高的资质,但完全是可以做的。国内来看,2009年江苏的凤凰传媒(原先是江苏出版发行集团),在正式上市前由弘毅资本运作,发了一个20亿的债券。这对于它的成功上市非常有好处。所以,和战略资本进行一些合作,做一些文化金融工具,对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信用、品牌、增强投资人的信心、增强企业发展的实力,都是非常有价值的。


3、股权模式(直接金融)

(权益类)

股权模式在现在的文化金融发展上受关注最高。“双创”基本上都是在做股权模式。国家对文化产业领域里的股权投融资,一直以来都是比较重视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内容中就提到了:“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这“三跨”在许多文件中都提到了,比如北京市日前发布的《关于深化文化企业改革的意见》也专门提到了“三跨”。而兼并重组最核心的就是股权模式。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提出了特殊管理股制度的股权类型改革,因此从改革的角度来看,股权方面可能是最主要的突破方向,而股权部分所承担的风险也是最大的。
股权在中国的特殊情况:


政府资本也在做营利性的股权投资,这在绝大多数国家里是没有的。在文化金融的股权投资领域内有一类资本主体是政府资金,这在全世界都是很独特的,只有中国有。并且中国在这方面的投资很多,有些实力非常强大,比如由财政部出资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上海市委宣传部的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同时另一方面,又和社会资本的股权投资基金在某种意义上形成一种竞争关系。这也是中国文化领域的特殊性。


从文化企业的角度来看,有时候吸纳政府的股权性投资基金比吸纳财政补贴更有好处。财政补贴有时候是一种毒药,会令人迷失方向。有时有了财政补贴,企业就会忘记研究市场,转而一心一意去研究政府、去赚取政府的补贴。政府的补贴看似是白给,实际上成本极高。而且政府的补贴会形成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政府给的补贴越多,反而导致企业的市场活力就越低。所以我不建议企业去考虑政府的补贴,政府直接补贴并不好,考虑一定投资基金反而更好一些。


现在一些国有企业也通过资本市场来做股权意义上的投资并购。例如浙报传媒收购盛大旗下的两家游戏公司。这在当时是争议极大的,用35个亿的资金来收购两个轻资产的游戏公司,一旦盈利不好,国有企业将会承担很大的罪过。幸好两家公司的盈利都很好,加上中央也提出融媒体的发展方向,以传统纸媒搭配新媒体,正应和了中央的发展要求。这对企业来说是利好的,因为纸媒的下滑严重,而游戏的现金流很好,从财务上给了它很好的补充。这是一次成功的并购,虽然这种成功或多或少带有偶然性。

另外,中国内地资本在海外进行一些文化并购也很普遍,也是国家非常支持的股权文化投资方向,就是进入国际市场。


小马奔腾收购Digital Domain

小马奔腾在2012年用2000万美金,持股70%和另一家公司合作并购了由詹姆斯•卡梅隆创办于1993年的Digital Domain数字特效公司。在当时来看,这是一起非常合理的并购:钱花得并不多,同时通过资本的方式完善了中国企业在特效制作上的短板。


在并购之后,小马奔腾对于这家特效公司的改善是很显著的。这家公司业务很好,主要承接的是电影特效,而电影的制作周期很长,因此会有很多空档期,再加上文化科技类的创意人才成本非常高,养着这些人才是很难的,这也是为什么有并购的机会。而小马奔腾是做广告起家,主要拍电视剧的公司,广告、电视剧也需要特效,且制作周期短,可以碎片化地运作。并购后把小业务和大业务、把短期中期长期的业务融合在一起,公司的业务就比较饱满。再加上它把原创性的业务仍然放在美国,而把劳动密集型的往华人多的地方进行转移,比如往温哥华转移一部分、往中国大陆转移一部分,这样就有了成本优势。但可惜这家公司因为各种原因现在也倒了。


文化金融的创新发展

创新领域目前还在发展观察的过程当中,但也是文化金融最有可能进行发展突破的地方。


1、信贷模式的发展趋势

国家政策始终在鼓励信贷模式的创新。

在艺术金融方面,2014年14号文就是鼓励信贷;又比如艺术品抵质押的问题,2012年国开行也想做艺术品抵质押的研究,但实际上没有有效地开展下来,因为这方面制约性的条件太多了。实际上,开展起来的是山东的潍坊银行,它从2009年开始做,其董事长表示:艺术品抵质押的坏账率实际上是低于平均坏账率的。


一些银行尝试股权融资。比如北京市比较鼓励的方向,叫“投、贷、奖结合”:如果一个企业拿到风险投资,银行就相应给你贷款,政府也给予奖励。风险投资看重的是成长性,而风险投资一旦进入以后,对银行来说,信贷风险就相应地降低。平衡下来,对几方都有好处。投、贷、奖,这三者是一种有意思的组合。


2、债券模式的发展趋势

从国家战略角度,就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来看,鼓励直接融资。直接融资主要是债券和股权两大类型。2015年提出要放松企业债券发行条件,鼓励企业发债用于特许经营的PPP项目的建设。如果债券的发行和文化金融其他领域的创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文化金融的组合,可能会更好。债券比较稳妥,同时它也是风险承受能力较好的长期融资工具,对于文创的发展肯定有好处。


另外一种是基于无形资产的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一般针对大型的社会资本。对于文创产业来说,比如一些摄制组要用到很多专业设备,这些设备的投资量比较大,摄制组不一定能拿出那么多钱,而金融机构可以将设备租借,摄制组就要给金融机构交一定的租金。在北京出现了一些针对文创类无形资产的融资租赁。


2006年有两个公告,主题承租人都是同一个公司:北京盛世骄阳。盛世骄阳是一家做互联网视频的公司,这其中一单是和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一个6000万的融资租赁项目,周期为三年,利率7.5,用的都是售后回租。盛世骄阳将他的电视剧独家网络传播权,实际上就是网络IP资源卖给北京文化科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价6000万。文科租赁当然不会将它拿走,意味着你可以继续租用,但使用所有权已经属于北京文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用就要交租金,实际相当于借了6000万,利息年利率7.5%,称之为先售后租。相对于一般的信贷来说,这种模式的优势是周期更长,同时对出资方来说,相对要更安全一些。因为所有权是属于出资方的,不再是抵押问题,已经形成了实际的买卖关系。


另外就是在国内没有,但在国际上比较有名的鲍伊债券(Bowie bond),实际上是用音乐知识产权做的资产知识债券;梦工厂用电影的版权来做资产知识产权。这样的文化金融是最值得去探讨的,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探索还有很大的空间。美国曾经尝试做电影票房期货,在电影投拍之前就把未来可能的票房收益卖掉。美国两家证券机构曾经做过连续十年的电影票房期货模拟交易,但因为过程中遇到金融危机,对金融创新加强了监管,最终也没有实施下去。


3、股权模式的发展趋势

股权可以探讨的空间很大,主要和资本结构有关系,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特殊管理股制度。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在股权领域的问题太多,泡沫也很多。


赵薇用空壳公司并购上市公司,形成50多倍的杠杆,在其中被忽悠的主要是中产投资人。这样的风险是非常大的。作为电影的投资方,原本的权益收益来源于电影的票房收益。但资本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它并不在乎那点票房收益,而在于电影票房炒起来之后带来的广告收益,以及直接、间接影响到二级资本的股票收益。


《美人鱼》火了,光线的股票就涨了。实际上光线传媒投资《美人鱼》,从票房里获得的权益与收益是很有限的。因为投资很多元,投资方、制片方能分得的票房收益非常有限。在我国,往往院线方更有话语权。但如果投资方能在二级资本的股价市场中获得收益,那就更大、更直接了。因此,它愿意花更多的钱去买票房“注水”,票房对赌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另外有一些投资制造泡沫,不少明星很早就被披露参与进行高杠杆收购。IDG当时6000万元投资百雅轩,最后对赌失败撤资,实际上也是两败。艺术产业很难形成规模收益,因此始终不适合做风险投资。


4、保险类文化金融创新

这方面很早就有一些推动,2010年保监会就有一个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也推了一些保险试点。第一批文化产业保险险种有11大类,实际上仍然是附着在传统成熟的保险产品的基础上来做的。而现在大家更关心的是完片担保(completion guarantee),就是为投资做担保、为资本做保险。这方面在国外,尤其在美国很成熟,国内还处在尝试的阶段。总体来说,保险类的文化金融还有很大的创新空间。而且保险资本很多,在中国的资本里,除了银行资本、信托资本,第三就是保险资本。而且保险是一种长期的、低成本、低利率的收益。


5、“互联网+”文化金融创新

这是一种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目前在国内是受到高度管制、管控金融风险的。但有一类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实物众筹。文创类项目其实特别适合实物众筹,或者奖励众筹,这已经被国际、国内许多案例所证明。还有一类实际属于债务债权类众筹——娱乐宝。它使用的是保险这一传统的金融产品,主要是为了规避互联网金融管控的风险,但实际上是一种债务类、债权类的众筹。


6、文化PPP

文化PPP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这是在中国可以有更大作为的领域,因为中国在文化领域内有特殊性。原来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现在经过文化产业改革,越来越需要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空间都很大。比如现在还保留着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共文化服务部分,也需要大量的社会资本进行参与;比如博物馆、美术馆搞理事会制度,就是为了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而且目前博物馆、美术馆等文物机构进行的文创产品开发,这本身就不应该由博物馆或美术馆自己来做。他们只需要把自己的馆藏进行数字化,然后与社会资本进行合作,让社会资本来进行文创品的开发。实际上这也是一种PPP模式。


现在在文化产业领域内,对PPP模式的发展呼唤也越来越强,政府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比如财政部的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向就是要市场化的配置,支持PPP项目的发展。不再是直接的补贴,而是推动做PPP项目,或者与地方财政合作做PPP引导基金。目前财政专项资金突然减少,同时,直补也大幅减少,主要强调杠杆作用,而杠杆作用就是要撬动社会资本。截止到今年9月底,财政部披露的项目类型中,旅游、文化、体育项目都不算少,但从实际落地率来看,文化类的反而最高(这里指狭义的文化类项目,比如文化场馆等),旅游类反而最低。


对于文化PPP的发展,除了在基础设施领域,比如探索国家公园制度,实际就可以用PPP的模式来进行。现在很多旅游区实际是由社会资本在建设,导致一个问题,就是啃老产业:啃老天爷、啃老祖宗、啃老百姓。老天爷留下的美景,成为特定利益群体圈地赚钱的工具。这在国际上大多称为国家公园。比如黄山、华山,都应该成为国家公园,而国内则只是圈地赚钱,甚至长城也成为圈地的工具。但这是一个历史事实:政府没有能力开发,或者政府不愿意开发时,社会资本进入。而社会资本投入了大量的钱,就需要回收。


现在国家也提出要大力发展国家公园制度。这就必须重新按PPP模式来厘定双方资本关系,即资源是国家的、公共的。社会资本前期投入了,那么就有一个使用付费的收益,就像高速公路的建设一样,再加上适度的政府补贴,当收入达到一定程度时,社会资本就应该退出了,剩下的就是国家公园。这是一个解决我国旅游过度商业化问题的方式,同时也是转变旅游发展模式一个很好的契机。因此,必须要逼着很多旅游景点还于公、还于民,变成国家公园,才能真正推动中国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而这正是我认为PPP模式可以做的。


还有文化场馆的建设、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传承、开发,也可以用公私合作的方式。我始终认为,博物馆系统根本没有必要搞文创产品的开发,只需要把它的数字化资源做好即可,政府适当给予补贴,让社会资本来做数字化开发。同时,不是一家博物馆去做,而是将多家博物馆打包,一起做一个PPP项目。当然最后做出来的库需要交给博物馆,但库的运营可以继续由社会资本来继续进行。


实际上,我们需要让政府减少投入,让数字化更有效、标准更统一,使它更容易活化。还有一些重大的文化工程,比如农家书屋,我始终觉得就应该交给京东来做。大家可以设想,如果京东来做,一定会做得很好。现在每家农家书屋由中央财政补贴5万块钱,但做到最后,所有农家书屋都是关着门的,或者敞着门里面什么也没有,而且都成为出版行业卖一些出不掉的书的渠道。国家钱也花了,农民的公共文化权益也没有得到满足。如果一万家农家书屋打包做一个PPP项目,一定有大量的民营机构愿意来做,政府只需要做好监督。假如一个民营书商来做,它一定会把书配送得很好,而且还能使农家书屋更有人气,它既可以卖书、卖土特产,也可以让百姓在那里上网下棋。像这类的国家重点文化工程都可以用PPP的模式来做。


在中国,文化金融有其特殊性,可以探讨的领域非常大。一是因为这是一个政府需要有巨大作为的地方,也是政府有大量期待的地方。第二,也需要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发挥更多的能量。希望在这个方面,我们大家能够共同探讨、一起合作。


观众提问

Q:您提到农家书屋之类的项目,都可以由PPP模式来做,令我很振奋。因为我们正在做一个阅读类的国家文化基础工程,但目前是由民营企业自己来做。那么我们如何能够争取到政府的支持,比如文化产业基金?


A:首先,要想拿到基金可能会比较难。因为投资基金一般是按照盈利性投资基金来进行管理的,对项目的研判和一般的私募股权基金差不多,不具有公益性。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投资罗辑思维,因为罗辑思维在近两年发展很快、粉丝量大,同时加上有papi酱等助阵。如果只是做阅读类项目的话,你的商业模式不足以支撑风险资本的期待。而像华人之类的基金则倾向于做战略性的投资。


务实一点,我认为可以争取一些政府采购。一旦能够在文化PPP领域内更广泛地开展起来,当PPP的范畴变得比较适量的时候,你们才有可能进入。太大也不行,因为太大需要更强的实力和资金、更多元的经营能力。现在的PPP模式要求全流程,从前期的策划、设计,到建造,再到运营维护,对整个流程都有要求。


Q:作为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学生,我目前正在做学生文化体育类等一些创新项目。我们在早期种子或天使基金这一阶段都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这些项目在早期也需要一些资本,但这些资本一般没有公益性,也要看后期回报的情况。您觉得我们作为培育者,有什么金融途径可以帮助这些项目起步,给予一定发展周期的空间?


A:一般在早期,还是要靠天使或股权基金。从文化金融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可以期待的是,考虑与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进行一些合作。有些地方的力度更大一点,可能会做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之类的建设,较有可能推出一些文化普惠金融类项目,会有一些针对创意的、带有补贴性质的投入。


原来我自己打算做一个针对设计者的平台,吸引一些带有公益性质的基金。其实设计团队需要的资金不见得很多,但也需要一些其他商业模式的补充,比如说基础电商模式。早期学生创意设计团队需要有一定自力更生的能力,可以考虑做一个基础电商,卖一些有设计感的、好的商品,再到卖自己的设计品,通过一定补贴实现盈利,逐步把设计做起来,支撑前期的起步阶段。真正进入到种子或天使基金的阶段时,再去与金融机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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